各有关机构:
根据《北京京华阁书画院章程》规定,经我院理事会研究决定,决定自即日起取缔北京京华阁书画院陕西分院,免除负责人王晓明常务秘书长一职,通知之日起,严禁有关人员以北京京华阁书画院陕西分院名义开展工作,违者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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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京华阁书画院
二0一九年四月十日